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马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桂0124执398号 韦敏克、覃雄辉: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韦敏克与被执行人覃雄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韦敏克申请执行标的金额12万元,申请执行费170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覃雄辉已自动履行全部债务,申请执行人韦敏克已支取执行款12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