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马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桂0124执恢102号 陆振武、杨汉胜、黄玉锌: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陆振武与被执行人杨汉胜、黄玉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金额207225.00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210000.00元,申请执行人认可并申请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