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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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晓薇贸易有限公司 湖州汇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立即冻结被申请人湖州汇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浙江晓薇贸易有限公司价值2500万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如不服本裁定,可以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6-24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