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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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汉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执行人***在银行的储蓄账户,冻结金额以48143.00元(大写肆万捌仟壹佰肆拾叁元整)为限,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冻结被执行人***在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0×××3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5-21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