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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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宜昌海德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远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远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鄂0525执保41号 张艳玲: 申请保全人张艳玲与被申请人宜昌海德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位于远安县鸣凤水岸小区1号楼1908号商铺,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16)远安县不动产权第0003585号,查封期限两年。 2020年7月8日,向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了被申请人名下的位于远安县鸣凤水岸小区1号楼1908号商铺,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16)远安县不动产权第0003585号,查封期限两年。 2020年7月8日将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查封办理回执送达远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至此,张艳玲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鄂0525民初601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