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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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房县恒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房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北省房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鄂0325执521号 代明富、代华、代娟、代全斌、房县恒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代明富、代华、代娟、代全斌与被执行人房县恒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682410.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82410.1元。本院已于2020年7月21日将该款转付给代明富、代华、代娟、代全斌。至此,代明富、代华、代娟、代全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鄂0325民初123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