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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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广西防城港恒信房地产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恒信花园恒河苑1号楼6A号房屋,查封期限为自本院实际查封之日起计三年。 上述保全标的额为136084.13元,以136084.13元为限。 案件申请费1200.42元,由申请人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支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19-12-09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