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德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保利贵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贵州德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物业服务费4,098.29元;

二、驳回原告贵州德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贵州德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0元,由被告***负担3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16
发布日期 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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