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云南一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兰坪合顺工程队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云3325民初38号民事判决;

二、兰坪合顺工程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工程款11182.28元,并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653.00元,由***负担4439.00元,兰坪合顺工程队、***、***、***共同负担214.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的收取与一审案件受理费一致。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4-22
发布日期 2020-08-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