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调解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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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说明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那坡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 结案说明书 (2020)桂1026民初836号 原告南宁金漓源那坡直销店诉被告杨忠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岑德文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独任审判,书记员韦麟担任记录工作,于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愿支付原告货款1,800元(已当庭履行),双方权利义务就此终结,不再因此事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不需要本院制作调解书,故本案不再另行制作调解书。 特此说明 审判员 岑德文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 石凤鸾 书记员 韦 麟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