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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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广西桂人堂金花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公车信用社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广西桂人堂金花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西防城港市防城镇河西工业园的房产(房产证号为:防港房权证防城区字第××、D2××02、D2××03),查封期限为自本院实际查封之日起计三年。 上述保全标的额为11704635.85元,以11704635.85元为限。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公车信用社支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19-12-09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