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庆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黑龙江省庆安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黑1224民初1269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庆安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金龙(原告之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职业,现住庆安县。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职业,现住庆安县。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职业,现住庆安县。

原告***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3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汪友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常驰

裁判日期 2020-07-27
发布日期 2020-08-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