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汉中四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汉川数控机床股份公司 西安高新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确认被告汉川数控机床股份公司欠付原告西安市高科幕墙门窗有限公司工程款646099.03元及2014年5月15日起至2017年10月25日受理破产重整时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11949.00元,由汉川数控机床股份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19 |
| 发布日期 | 2020-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