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恒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禹州金诺混凝土有限公司
许昌鼎城混凝土建材有限公司
长葛市建筑公司
河南华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长葛市名园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院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河南恒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3800元,退还原告河南恒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告费620元,由原告河南恒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后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裁判日期 2019-05-20
发布日期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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