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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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溢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株洲溢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溢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或扣押被申请人广东溢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溢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株洲溢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13076814.4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埗支行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7-09-14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