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04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雅尚利嘉科技有限公司
尚科中创(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海雅实(北京)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中海雅实科技中心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8民初3068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

二、变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8民初3068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尚科中创(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中海雅实(北京)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支付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9月15日期间的租金2932070.4元;

三、中海雅实(北京)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尚科中创(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损失100000元;

四、中海雅实(北京)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尚科中创(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25000元;

五、驳回中海雅实(北京)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六、驳回尚科中创(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30108元,由尚科中创(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一审反诉案件受理费27478元,由尚科中创(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26415元(已交纳),由中海雅实(北京)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063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二审案件受理费57586元,由尚科中创(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55358元(已交纳),由中海雅实(北京)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228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7-24
发布日期 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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