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乌鲁木齐沪宜恒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原告***已预交1,650.00元),由原告***负担。由本院向原告***退回1,625.00元。

裁判日期 2020-07-06
发布日期 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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