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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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收取2,283.91元(原告已预交2,283.91元),由本院退回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日期 | 2020-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