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津雅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2019)津0114民初5733号民事判决;

二、天津雅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逾期交房利息43,331.31元,违约金35,860.39元,合计79,191.70元;

三、驳回***一审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天津雅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882元,由天津雅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负担941元,***负担94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313.98元,由天津雅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负担1,263.98元,***负担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7-30
发布日期 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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