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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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矾楼文化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方迪投资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万元并按年利率24%支付自2015年7月3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二、被告河南方迪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被告***、河南方迪投资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3-26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