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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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法院 | 吉林省临江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临江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681执恢37号 田敬年、王英芝: 田敬年和王英芝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恢复执行标的共计3,151.5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151.56元。本院已于2020年7月14日将该款转付给田敬年。至此,田敬年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吉0681执113号民事判决书已部分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