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 河南飞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公司盈余分配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2019)豫0702民初444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525元,退还***413元,退还河南飞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12元;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227元、上诉人河南飞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28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9-06-2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