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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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311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书生效后,义务人在规定的时限内不履行义务的,权利人可向本院申请执行,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本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次日起二年内。

裁判日期 2020-05-23
发布日期 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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