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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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南九嘉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河南九嘉置业有限公司应于取得上街区洛宁路99号院9号楼2单元7层703号房屋初始登记后,在符合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条件时,及时协助原告***和***将上述房屋产权登记至原告名下; 二、被告河南九嘉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和***支付延迟交付房屋违约金9016元(自2019年9月3日至被告实际向原告交付房屋之日期间的违约金,按照总房款400000元、日万分之0.2计算); 三、驳回原告***和***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3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河南九嘉置业有限公司负担(与上述判决金额一并向原告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0-15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