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寰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民终7369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寰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灿钰,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游,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臻,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湖州帕丁顿双语学校,住***。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上诉人上海寰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湖州帕丁顿双语学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8)沪0115民初7222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案按上诉人上海寰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员盛萍

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

书记员陈玉

裁判日期 2020-07-08
发布日期 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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