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科华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522民初3370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勇,河南同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安阳县瓦店乡西曲店小学,住***。 法定代表人:庞海军,职务校长。 被告:中科华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原名:河南祥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688197576X。 法定代表人:尹玉林,职务总经理。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原告***与被告安阳县瓦店乡西曲店小学、中科华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6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李宝明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杨莹 |
| 裁判日期 | 2020-07-24 |
| 发布日期 | 2020-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