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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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上林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原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豫0102民初12344号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原支行,住***。 负责人:罗世峰。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培武,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建庄,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被告:河南上林置业有限公司。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原支行诉被告***、河南上林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原支行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原支行撤诉处理。 审判员乔婉婷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书记员李相南 |
裁判日期 | 2019-12-11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