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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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泉州振戎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泉州振戎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济南天源化工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仓储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0126执798号 申请执行人泉州振戎石化码头有限公司、泉州振戎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济南天源化工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一案,泉州仲裁委员会(2017)泉仲字965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济南天源化工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移送本院执行。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0年7月13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仓储租金等费用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泉州仲裁委员会(2017)泉仲字965号调解书第八项执行完毕。 商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三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