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桐乡市豪雅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泰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嘉兴万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19)浙0105执2561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桐乡市豪雅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嘉兴万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祝德江、程国洪、程红梁、韦纯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06-24
发布日期 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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