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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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君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东德水电站施工局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岳阳市君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求撤销被告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3月22日作出的凉人社工决〔2018〕04-66号《工伤认定决定书》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岳阳市君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02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