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岳阳市柯峰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20)湘0621行审28号

申请执行人岳阳县自然资源局,住***。

负责人付鸾声,局长。

委托代理人刘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岳阳县人,系该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住***。

被申请执行人:岳阳市柯峰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武辉。

申请执行人岳阳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7月9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其于2020年1月23日作出的岳县自然资罚字(2019)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准予申请人岳阳县自然资源局撤回执行申请。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邱岳君

人民陪审员李金玉

人民陪审员方兰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牙佳

裁判日期 2020-07-21
发布日期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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