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乌鲁木齐东方华汇商贸有限公司 徐州汉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乌鲁木齐东方华汇商贸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8494.47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计4247.23元,后原告乌鲁木齐东方华汇商贸有限公司变更诉讼请求为100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现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自行负担,剩余8469.47元由本院退还原告。 |
| 裁判日期 | 2019-12-0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