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汉中市汉江物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汉中财富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汉中市汉江物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书生效后3个月内,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提供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相关资料,协助原告***办理“汉江财富城”地上首层C-XX号商铺的房屋权属证书。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0元,由被告汉中市汉江物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 |
| 裁判日期 | 2020-06-19 |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