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其他其他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桂林临桂县佳登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河北秀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秀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保定天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海南秀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海南省东方市板桥金月湾旅游开发区两宗土地合计100434㎡,不动产权证号分别为:琼(2017)东方市不动产权第××号、琼(2017)东方市不动产权第××号。

查封保定天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1)保定市张石高速引线以西、漕河南路以南、凯兴街以东15763㎡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为:冀(2019)保定市不动产权0024319号;(2)保定市张石高速引线以西、漕河南路以南6903.54㎡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为:冀(2019)满城区不动产权0001137号。

查封桂林临桂县佳登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临桂县㎡土地使用权,临桂县临桂镇新中路延长线东侧、秧一路北侧、万东路西侧132133㎡土地使用权,临桂县临桂镇万南路南侧、万东路东侧20000㎡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分别为:临国用(2011)第××号、临国用(2011)第××号、临国用(2011)第××号、临房预售字(2018)-093号(秀兰郡府西区1号、2号楼预售未售房产)、临房预售字(2018)-134号(秀兰郡府西区3号楼、5号楼预售未售房产)、临房预售字(2018)-152号(秀兰郡府西区9号楼预售未售房产)、临房预售字(2019)-02号(秀兰郡府西区11号、12号楼预售未售房产)、临房预售字(2019)-048号(秀兰郡府西区6号楼预售未售房产)、临房预售字(2019)-032号(秀兰郡府东区6号楼预售未售房产)、临房预售字(2019)-061号(秀兰郡府东区3号楼预售未售房产)。

冻结河北秀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桂林临桂县佳登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户,户名:桂林临桂县佳登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号:45×××9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桂林分行。

以上查封、冻结价值以472507819.88元为限。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07-15
发布日期 20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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