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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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京0101民初5632号民事判决; 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金城出版社有限公司赔偿中华书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000元及合理开支10398元; 三、驳回中华书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金城出版社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933元,由金城出版社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1552元,由金城出版社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7-22 |
| 发布日期 | 2020-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