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英德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渝A*******号牌的奥迪A6L小轿车(车辆识别代号:LFV5A24G3D3100208); 二、限被告***、***共同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协助原告***将渝A*******号牌的奥迪A6L小轿车(车辆识别代号:LFV5A24G3D3100208)变更登记至原告***名下;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3125元,财产保全费2170元,合共5295元,由***、***共同负担。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前述债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加倍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15 |
| 发布日期 | 2020-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