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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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卢氏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执行人莫小涛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氏县行政路营业所账户(账号:6***85)。

二、冻结被执行人莫小涛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氏县解放路营业所账户(账号:6217***140)。

三、冻结被执行人莫小涛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氏县行政路营业所账户(账号:6221****30)。

四、冻结被执行人莫小涛在工行北京北新桥支行账户(账号:0200***539)。

五、冻结被执行人莫小涛在工行北京东直门内大街支行账户(账号:020****7)。

六、冻结被执行人莫小涛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十里河支行账户(账号:6228****476)。

七、冻结被执行人莫小涛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邱县建设街分理处账户(账号:62****10)。

八、冻结被执行人莫小涛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季青支行账户(账号:6227****_1)。

九、冻结被执行人莫小涛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路支行账户(账号:436****1)。

十、冻结被执行人莫小涛在光大银行北京崇文支行账户(账号:3532****44)。

十一、冻结被执行人莫小涛在交通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账户(账号:40551****1806)。

十二、冻结被执行人莫小涛在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账户(账号:2088***609)。

十三、冻结被执行人莫小涛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账号:085e9858e8****m)。

十四、以上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10
发布日期 20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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