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阿波罗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
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法院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25元,由原告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来本院退费。

裁判日期 2019-11-05
发布日期 201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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