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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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法院 |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被告***将位于成都市金牛区 栋2单元18层1802号[川(2017)成都市不动产权第××号]房屋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二、被告***、第三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办理涉案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将第一判项中的房屋登记至被告***、第三人***共同名下。 三、被告***与第三人***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第三条中关于涉案房屋的约定无效。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8300.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5-29 |
发布日期 | 2020-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