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8-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黔0123执784号

申请执行人: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

负责人:李纯君,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男,系该局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男,系该局工作人员。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修文县人民法院(2020)黔0123行审3号行政裁定书,依法受理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执行***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已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没收违法所得870.00元及缴纳罚款5000.00元,负担申请执行费50.00元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义务并缴纳申请执行费50.00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修文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黔0123行审3号行政裁定书的内容执行到位,本院(2020)黔0123执784号案件执结。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吴勇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陈岑

书记员秦梅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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