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姚安县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银行卡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姚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姚安县支行透支信用卡的本金75428.5元及支付至2020年5月7日止期间的利息、违约金、手续费合计7685.95元,并由被告***从2020年5月8日起继续按合约及章程确定的标准支付至全部欠款清偿完毕的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手续费等费用(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手续费同时段的利率总计不得超过年利率24%)。 二、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姚安县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01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24 |
| 发布日期 | 2020-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