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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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北大方建筑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甘0403执1027号 申请执行人白建军。 被执行人河北大方建筑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以广。 申请执行人白建军与被执行人河北大方建筑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9)甘0403民初88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河北大方建筑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申请执行人白建军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通知被执行人河北大方建筑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期履行,经双方协商,被执行人河北大方建筑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白建军达成和解并已全部履行完毕。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2019)甘0403执1027号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员 王文静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 赵德恩 书记员 刘俊妤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