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建设工程公司 中冶东北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93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07 |
| 发布日期 | 2020-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