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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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西诚德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宾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赔偿原告***事故损失2914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负担。 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7-30 |
发布日期 | 2020-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