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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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西千里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合浦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被告合浦县水利局于2019年10月23日作出的合水罚【2019】101401号行政处罚决定; 二、被告合浦县水利局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二十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被告合浦县水利局负担,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于履行本判决时一并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递交上诉状之日起至上诉期限届满后7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50元(收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455060600018120098416,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海分行北部湾东路支行)。逾期不交也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案件受理费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06-17 |
发布日期 | 2020-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