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管理:其他(质量监督)一审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金丰生物工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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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管理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湖南金丰生物工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不收取案件受理费。

如不服本裁定,可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3
发布日期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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