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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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2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