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百年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綦江区金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綦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重庆百年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归还原告重庆市綦江区金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25000元,并以56250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20日起,以56250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20日起,以56250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20日起,以5625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20日起均至借款还清时止,按年利率24%计付逾期利息,利随本清;

二、被告***对被告重庆百年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重庆市綦江区金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489.06元,减半收取2744.53元,由原告重庆市綦江区金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负担30元,由被告重庆百年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2714.5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22
发布日期 2020-08-0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