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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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林口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17000元,本息合计67000元;2020年1月25日以后的利息按照月利率1.5%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1475元,减半收取737.5,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日期 | 2020-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