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白银杨柳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向***支付水费款507.4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的反诉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910元,减半收取455元,由***负担430元,由***负担25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360元,减半收取68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05
发布日期 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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